
12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原党委副书记文选才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间,文选才利用担任原南汇区团委书记、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有限公司总经理、浦东新区团委书记、祝桥镇镇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625万余元。
此前,文选才于2024年6月被查,当年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报称,文选才长期组织并参加迷信活动;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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